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往往会发生矛盾,尤其是在怀孕期间的婚姻**更多。这时,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离婚时,对于丈夫**的行为是不是就得少分财产呢?那怀孕老公**离婚之后赔偿多少合适呢?下面重庆诚合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解答有关问题。
1、如果是**,那就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比如,婚外情行为,婚内**或者共同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过错责任或是共同生活期间的额外财产补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些经济补偿到对方名下以减轻过错人的经济负担。另外,对于**行为较轻、道德水准较高的人,也可以不要求对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2、**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损害事实的成立:损害事实是指因婚外情行为而引起的一方不忠,损害事实是指婚外情行为所引起的一方对配偶的背叛婚姻、不忠、违背公序良俗或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2)损害事实与过错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过错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夫妻双方在因婚外情而导致一方生活困难,进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者,只能对其进行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损害赔偿申请,而非因婚外情行为对其配偶产生了精神或是物质上的痛苦和折磨而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比例的精神或是物质上的损失赔偿。
3、离婚后赔偿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配偶的;(五)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六)因殴打、遗弃家庭成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对有过错方来说,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但对于受害方来说是否应当向对方索要赔偿,就存在不同程度的意见。一般认为离婚赔偿根据过错程度不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赔偿:如果过错程度较轻,可以不予赔偿;如过错程度较大或有其他明显过错导致不能挽回婚姻时也应当适当赔偿;如过错程度较重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离婚后由于一方净身出户或者与他人**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一方主张离婚赔偿的,应当提交证据材料:
离婚后,一方以另一方重婚、与他人**、实施家庭**等为由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提供证据材料。一方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有权申请调取证据或者要求提供协助提取证据。重庆诚合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机构,能为广大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常年法律咨询、委托**等特色服务。在婚姻诉讼中,法律帮助广大当事人解决婚姻**案件。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用心对待每一个案子,最终一定会收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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