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为。反家庭**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保**律不适用或者不当的规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1、法律明确规定了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家庭**: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行为,参照本法执行。加害人实施家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家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加害人实施家庭**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加害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法》第五条第二款“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受理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属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通知**机关”的规定。
2、反家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加害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立即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禁止被申请人*扰、**、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不能及时发现家庭**及面临家庭**危险的受害人而言,**应当对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人民**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或者根据有关组织的协助保护令查明案件事实。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设立之前发生的家庭**案件,受害人有权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加害人实施家庭**后逃逸或者已经死亡的,受害人应当及时向**机关报案。
加害人逃逸或者已经死亡,受害人又没有证据证明加害人逃离现场或者死亡的,**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对需要鉴定的,**机关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受害方因受到家庭**或者面临家庭**的现实危险,向**机关报案的,**机关应当给予赔偿。因加害人的逃逸或者死亡而不能及时获得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受理申请后应当立即审理,作出判决、裁定的,应当及时履行。
5、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提供下列便利条件:
●有能够证明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材料;●其他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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