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并**离婚的情况是很多的,一般情况下男方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女方离婚是不能**的,如果男方**离婚的话,那么就需要女方来向**提出离婚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如果女方没有提出变更财产的请求,那么男方就不能向**提出离婚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如果男方**离婚的话,那么女方则需要积极地应诉,积极地准备答辩证据或者其他的形式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中没有一方继承、转移或者赠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并主张自己不存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男方需要举证证明其**事实,证明不存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了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提出了离婚变更男女共同财产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也可以向**提**讼申请由女方来**离婚变更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1、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由谁享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四)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四)知识产权的收益;(五)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七)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上述规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就是指夫妻只就个人财产进行约定并享有对夫妻共同共有人进行权利的义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按份共有。但夫妻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
2、诉讼中女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有一个应诉期,在此期间,女性要积极参加诉讼,充分举证,争取获得**的支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离婚诉讼案件审理中,女方作为一个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对自己身份和法律后果有一定知悉并具有相应的认识和意识。诉讼中应注意收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产份额、财产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等相关的证据。此外女方还应注意保留自己参与诉讼活动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离婚不是闹着玩的,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3、在夫妻财产**中,双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之间有互相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法律对夫妻财产没有特殊规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所得财产、夫妻一方所有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等关系比较密切的财产处理关系都是平等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一直都在共同经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对公司财产持有份额和经营所得也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是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在公司中享有经营权。法律规定一个公司的股东要有权利参与治理和决策公司财产时均应该有投票权和决策权。
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何判决?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当事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应该适当照顾父母和子女的生活。对双方的生活困难应当予以帮助。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不宜过多,应照顾子女和父母双方的利益。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应当是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展。
原创文章,作者:讯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unxun.cc/14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