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化名)今年32岁,未婚,一直跟丈夫在外打拼,育有一子。可好景不长,王文发现自己的妻子**了。妻子是个温柔贤惠的人,可这位贤惠漂亮的妻子却对自己很冷淡。因为王文害怕受到更多伤害,所以把离婚作为了最后的退路。王文觉得委屈、后悔不已,他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的妻子离婚
王文和妻子王芳(化名)结婚十多年了,两人一直相濡以沫、相敬如宾,恩爱有加。两人从大学相识,到大学毕业,一直感情很好,王芳也很贤惠。结婚后不久,妻子就与一个比自己大10岁、还在上学的男人产生了情感上的交流。不过两人一直到大学毕业后结婚才发现妻子**了。起初王文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异样,因为王芳温柔贤惠,并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但是王芳的举动逐渐让王文感觉到不妥:她竟然与自己的丈夫离婚了!
2.妻子同意离婚
可是,王文等来的却是妻子无动于衷的态度。在调解室里,王妈妈拿出一张协议,内容是:我同意离婚,并要他们各自承担婚姻所带来的所有财产和债务,我不希望离婚给你们带来更多麻烦和困扰,但我也不想在这段婚姻里受到更多伤害。另外,我同意离婚,并不要孩子!从协议内容来看,丈夫王文跟妻子王美(化名)分居已有三年之久,并且各自都有家庭,但他们的感情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破裂。离婚后,丈夫将财产分割至各自名下,并将两个孩子交给妻子管理,这也是夫妻二人感情彻底破裂之故了!王妈妈说:“我知道他不值得原谅,但是也没办法啊!”虽然妻子同意离婚,但双方之间缺少最起码的夫妻感情。
3.法官为双方做调解
法官了解到,王文和杨蓉在2014年6月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于2014年7月6日领取了离婚证。但是王文不愿意再跟妻子生活在一起,因为他担心受到伤害。于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说:“你有家庭责任却不想和我过夫妻生活,你的行为是不对的。但你要知道,现在社会上有不少未婚女子都喜欢找已婚男人**来维持自己的家庭和关系。这对你们家很不好。”
4.**判决
王文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此予以支持。由于王文主张自己的婚内**行为属实,因此**对王文要求与陈娟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同时,陈娟也应对王文的损害赔偿行为予以赔偿。据此,**判决王文与陈娟离婚;陈娟应向王文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万元;陈娟应赔偿王文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判决书送达后,被告王文不服,向**提起上诉,现已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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