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我国,有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会遇到一方**这种事情,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进行精神抚慰金,也有很多人并不了解。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来详细介绍一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一方**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吧。
1、案情介绍
2017年,王某和刘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2019年10月,王某发现刘某有婚外**的行为,后向**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后,王某向****请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认为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应当由双方平均分割。
2、**判决
**认为,夫妻双方应互相忠实,互相关心、爱护。本案中,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李林、杨花与朱玲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朱玲与陈晓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离婚时未对上述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不同意李林、杨花要求朱玲对其精神损害赔偿权利。最终,**判决李林、杨花离婚。
3、双方争议焦点
原、被告双方为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多年。2014年3月1日双方发生争执并分居至今。现原告**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与其解除婚姻关系;2、要求原告赔偿因被告**所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被告答辩称其不同意离婚;3、双方分居期间共同财产(房产证)各归原告所有。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对家庭不和谐有怨言。故请求**驳回原告请求。
4、法律规定的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给未成年子女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离婚后又有上述行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中的 A与 B结婚四年多不能离婚,这是 A**发生后要求精神赔偿数额受到限制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形。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重婚的;(二)与他人**不满两年或虽未**但有**行为又不及时纠正等严重侵害配偶合法权益导致离婚的;”因此 B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请求吗?
《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请求赔偿的范围、数额及请求**依法予以确认。赔偿义务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可以请求的,只要是对夫妻感情破裂有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哦。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中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应该进行精神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遇到以上情况下能够及时向**进行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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