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婚姻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责任。一对夫妻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抛弃对方,但是如果在婚姻中有人背叛,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女方与男方的婚外情发生在婚后半年内,那么可能就要承担对方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责任。为此,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官刘莉提醒各位女性:婚姻中出现问题需要慎重对待,更不能因此而不顾家庭生活、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例一: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要求赔偿5万元
法官说法:2019年1月,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感情破裂,原告**至**要求离婚。**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感情所体现出来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存在瑕疵,被告作为婚姻中的一方不应为家庭破裂及家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顾妻子与他人**生活;且被告与他人**期间发生婚外情,对原告身心造成了一定损害。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案例二:女方**导致男方离婚被判无过错方
2020年6月,陈某军与廖某英因感情不和离婚。陈某军认为,廖某英与廖某新恋爱期间**、与他人**并导致自己离婚不忠行为导致自己精神上遭受了巨大伤害、精神上受到了巨大伤害且至今没有恢复、廖某英长期遭受精神伤害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烦恼和经济损失。于是将廖某英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三:儿子随母亲生活,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点
黄某与吴某于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子。由于吴某在外务工,家里缺少劳动力,而夫妻双方又各自工作,无法照顾小孩,所以小孩由吴某来照顾。因夫妻双方感情未得到改善,2019年10月,吴某向****离婚,要求与儿子一起随其生活。庭审中,吴某主张其已有家庭,不同意将儿子交给吴某抚养;小孩目前随其生活,自己外出务工收入较少,且其性格内向等因素共同影响下,要求由其来抚养小孩;要求其将名下房屋赠与小孩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案例四:离婚后父亲向****要求获得抚养权
2017年1月,某公司老板与员工李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离婚后李某应将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儿子,李某同意了该协议。同年4月,李某与妻子协商离婚时未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又重新签订协议确定各自财产**、互不妨碍其家庭生活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权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约定,李某支付100万元给李某作为补偿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另外100万元用于员工购买公司股票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李某也将每月收入均付给李某作为日常开销,剩余100万元作为李某负担其日常生活费用。然而在李某**要求获得抚养权不久即被**判决驳回**。后李某向**提**讼请求获得抚养权及返还50万元投资本金及利息等内容被**依法驳回。
案例五:男方拒绝给付抚养费,被**判赔偿8万元
2017年,家住湘东区的刘某玲(女)与李某(男)结婚并生育一子刘某乙(女),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发生争吵并分居到一年多。因刘某玲一直没有为子女抚养问题与李某产生矛盾。2019年1月两人离婚生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解除婚姻关系。因刘某玲认为其与李某存在过错,导致自己受到伤害,故刘某玲诉至**。经**审理后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令两人子女各自抚养;李某一次性给付刘某玲抚养费50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刘某玲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刘某玲支付抚养费至其成年为止的实际开支金额为280000元;李某在两个月内赔偿10万元;刘某玲赔偿8万元给刘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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