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提起一定的赔偿。比如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会要求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丈夫多次**离婚能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方因重婚或与他人**、实施家庭**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关于婚外情
婚外情的原因是指在夫妻一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实施家庭**等行为。婚外情可能导致第三者与你结婚,这就是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害,第三者有权向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金。在没有证据证明第三者与你之间存在婚外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第三者与你结婚,你就有权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了。
二、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所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不具备法定条件。故有无过错方要求损害抚慰金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因此有过错一方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我国法律的特殊规定,但是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最高人民**于2005年6月26日发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于“无过错”一方应承担什么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做出的首次明确修改,这在我国婚姻法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婚外情一般都不被法律认可
我国法律对婚姻以外的感情是没有任何规定的,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在婚姻以外的感情获得法律上的认可,还是需要法律进行明确的认定的。在法律上,有很多行为不被法律认可,比如说婚外情、重婚或者是其他的**行为都不被法律认可。那么对于婚外情,如果丈夫存在重婚或者是其他的婚外情行为,但是还没有到一定要离婚的地步,此时没有赔偿权利。如果此时夫妻双方都想要**离婚,那么一定要掌握好官司胜诉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四、婚外情的法律后果
婚外情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当事人有无配偶以及是否有**、欺骗、遗弃等行为。如果是**或欺骗,则属于重婚罪,《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事实后,对于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等严重损害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并将相关情况告知被侵犯方。配偶一方有前款规定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无**或者实施家庭**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婚外情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感情,但不构成犯罪。
五、婚外情对家庭造成危害的后果
如果婚外情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比如婚外情对夫妻感情的破坏、给双方之间的感情造成伤害、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一定影响等。如果是这样,离婚后对于没有**的一方而言就是重大损害,这个时候就是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了。虽然法律没有对该行为的赔偿进行规定,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重大伤害”。一般情况下,因婚外情对家庭造成严重危害而离婚的夫妻中,如果存在严重过错、存在家暴、家庭**等行为,那其离婚时就有可能获得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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