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逐渐改变。很多夫妻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分居、离婚甚至死亡。但现实中的离婚案件中,出现**等问题的案件却不在少数。那么婚内**可以**赔偿吗?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对因**所致婚姻关系的损害赔偿是可以主张的。也就是说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即使婚姻关系存在着过错,也不能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如果是真的**而导致离婚的话就不能**损害赔偿了。
2、婚内**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
对于婚内**,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六)因实施家庭**导致离婚的……夫妻一方因重婚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判决刑罚未满五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七)实施家庭**致使离婚的。那么在上述情况下如何认定对方有过错呢?
3、婚外情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重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法释(2015)22号最高人民**认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4、婚内**行为如何定性?
在离婚案件中,婚内**行为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了犯罪。但对有过错方来说,**通常会认定夫妻一方有过错行为,并对过错方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处分。**行为本质上属于重婚罪的范畴。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的,离婚时有探望权利;有扶养义务而未探望的一方,有权向重婚行为实施地人民**提**讼”。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第四百一十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配偶者不得与他人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有配偶者与他人**”等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我国离婚立法上特别是婚姻立法中对**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依据这一规定,婚姻法上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有配偶者与他人**”这一点和其他法律规定。
5、婚内**后果的法律承担及救济方法?
该条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两个前提条件,即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实施家庭**等严重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该条规定了过错推定的要件:一是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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