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出现了第三者,无论他是否与另一方有任何共同的兴趣爱好关系,都应该被视为第三者。对于第三者的处置,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对重婚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者和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多年(两人婚后仍有共同家庭生活),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全部共有。第3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的;(二)实施家庭**的;(三)**、遗弃家庭成员的;(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婚外情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不**离婚
婚姻关系的解除,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均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这是因为首先要解决双方离婚的原因,其次要解决他们夫妻感情破裂以后。所以在这件事上双方都要放弃离婚。如果婚姻关系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出现问题,第三者一般都会向**提起离婚诉讼。**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行为与过错原因等综合因素进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夫妻之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获得报酬的依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夫妻结婚前,一方已经取得或可能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结婚后,因继承、受赠的财产或者经营所得等,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财产。这类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分割;如无特殊情况可按照《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处理。
3、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的另一方,遭受精神损害,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重婚则不同。一方有重婚行为的话,还可能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
4、第三者和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有过错,损害第三者和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重婚的一方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应承担**、遗弃家庭成员罪的民事责任,对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第三人和家庭成员有过错而造成婚外情损害对方民事权益的,应按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婚姻法》第39条第3款规定:重婚的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5、第三者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的诉讼请求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各分得的财产不能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分割时,都应视为共同所得,由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或双方的合法财产和共同经营性收入,即是另一方或两人共有的财产。对于夫妻两人均分或虽占共同财产部分只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份额,应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因为第三者是有配偶,可以要求对一半共有权给予补偿、分房和给予补偿,但不能要求分割房屋等其他共同财产性利益。除非另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其他共有权,否则可以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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