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离婚,应该怎么做呢?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有感情,那么他们不会提出离婚。如果他们感情破裂了,那么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但是**对于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1、法律规定了可以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22条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必须离婚。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可以离婚的情形。比如说双方有感情不和而又无法和好或者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等情形的。当然当事人自己有正当的理由。因此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时可以考虑这些因素是否满足诉讼离婚条件。不过如果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是可以支持的。
2、诉讼离婚的法律效力
如果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就不能再诉讼,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无效,夫妻双方必须到人民**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时,双方不能再**;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时,两人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十年以上,那么只能按**时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时期的计算标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在此期间内人民**对于夫妻之间因感情破裂而发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处理?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会遇到各种情况,但总的来说有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原则上离婚案件必须依法判决不准离婚时或调解无效后,如双方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家庭,则可按诉讼程序依法进行诉讼离婚;二是原则上不予准予离婚时或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如双方确实因感情破裂未共同生活超过三年以上及男方又与他人**等原因发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按民事诉讼法上的诉讼程序进行诉讼离婚;三是原则上双方不准离婚后或调解无效重新**时,若双方确有悔改表现或未再生育子女等情形的可以裁定准予离婚。但是对于法律规定不予准予离婚但有重婚、与他人**、实施家庭**行为等情况而**离婚时应慎重判决宣告。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破裂则不能再进行诉讼离婚.如果在诉讼程序中败诉需上诉,期是20天。
3、对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48条至第49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的劳动收获的收入;(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比较宽泛又十分具体适用于个人家庭财产分割案件的法律规定。关于这一点是要区分夫妻双方对于自己财产的归属并不十分清楚或者说夫妻双方并不清楚自己的财产属于什么。夫妻一方如果要分割自己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首先要弄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一方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财产既包括双方在婚前有无共同财产或者有无共同劳动所得产生的收入和相应债务等情况下应当归个人一概归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4、对离婚诉讼的财产处理,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夫妻双方都有婚前财产(包括婚后财产),这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一方分得自己全部财产的份额没有争议的话,双方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对共同财产分配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将以一方婚后用个人的名义购买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购买不动产或者动产发生在一方婚前或者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或双方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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