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诉称,丈夫有第三者,并威胁要离婚,要她跟他断绝关系。她与丈夫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现在他已经是有家庭有孩子,有家室有事业还有家庭。她担心离婚会伤害到孩子。为此,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莉律师及一名婚姻法律工作者,为她提供了相关解决方案,帮助她早日走出困境。
1、关于离婚问题,目前双方矛盾不大,不应纠缠。
李莉律师分析称,首先,离婚必须双方自愿。其次,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已不可能复婚,夫妻感情破裂并不是婚姻关系破裂;最后,建议读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婚姻关系,比如做好心理疏导,以调节夫妻感情。最后,如果想继续经营婚姻关系,建议读者在**离婚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意见或建议,以便**依法判决。
2、关于丈夫要不要离婚问题,建议在协商好之后再办理。
因为,如果丈夫坚决要离婚,也就意味着他已经不在适合结婚的年龄之内了。但是,如果妻子要求丈夫尽快与第三者断绝关系,那就不合适了,因为双方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他主动提出与第三者断绝关系后又提出离婚的话,那妻子只能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双方离婚。但是这需要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之后才能进行。
3、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建议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母亲名下。
李莉:从法律上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均有协议或判决的权利,即使离婚也不能剥夺孩子抚养权。你与丈夫虽然结婚多年,但双方并未形成子女**的生活能力,因此对夫妻共同生活所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根据婚姻法规定,抚养权只有在父母有条件同意或协助未成年子女到其父亲或母亲一方身边生活的情况下才能发生。目前你与丈夫已就此问题达成了协议,将孩子抚养权变更到母亲名下并有固定收入。孩子上幼儿园、小学后仍由父亲(孩子生父)接送上下学、随父进行生活教学。
4、关于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先将丈夫名下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由于离婚时双方都是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也不存在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要对房屋进行分割,必须先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才可以分割房产。而且在法律层面看,对房产进行分割也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所以,如果出**屋被另一方要求分割房屋财产时,应先将财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分割房产,这样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5、关于债务问题,建议向****维权。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在审理时应当审查双方是否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在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债务时应综合考虑负债数额、负债原因、债务偿还方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经营项目、是否有其他证据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款数额、偿还方式等相关证据。对于借款人和第三者均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情形,则应在综合考量夫妻双方举证责任大小以及被告承担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认定该笔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且认定的数额较高,进而确定属于该笔债务的担保人范围。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没有明确约定,则需在**查明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后才能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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