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拥有的、可供共同使用并依法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拥有和依法拥有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下面通过三个具体案例来说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都需要哪些因素去进行分割。
案例一:
杨女士和李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经过两年的恋爱过程,于2012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女。2017年5月21日,李先生**到**要求与杨女士离婚。法官说法:夫妻双方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都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现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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