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发布了一起离婚案的判决书,原告王某玲(女)与被告胡某某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由原告抚养,小女儿由被告抚养。婚后第三年,因胡某父母离异,夫妻关系破裂。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后胡某某提出与第三者婚外情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人民**经审理认为,胡某某与第三者的婚外情行为虽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侵犯了夫妻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故**依法作出判决准予胡某某与第三者婚外情妻子王某玲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致使婚姻关系无效、解除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的,离婚时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关于重婚的赔偿标准
有配偶者与他人**,使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或解除,其赔偿标准一般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重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数额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一方重婚的,给予无过错方)一次性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公民或法人犯了某种罪行,致使其精神上遭受了严重伤害或痛苦而应予赔偿的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第16条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规定:“**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考虑婚姻关系是否因重婚而解除、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何、过错方是否有其他重大过错、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情况。”因而重婚情形损害赔偿适用于该条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在夫妻离婚**中,一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并导致婚姻关系无效或解除后,该行为严重伤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道德风尚和家庭和谐,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怎么办?
2、婚外情被**离婚,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情形,**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
1、夫妻一方有过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2、导致夫妻离婚,有法定和酌定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3、造成精神损害后果: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的直接后果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等。如果夫妻双方具有以上几种情形,**都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配偶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3、女性**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出现在离婚诉讼中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或是财产分割,还有可能是“精神损害赔偿”。虽然目前婚姻法对婚外情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对于精神损害方面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一般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或者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等其他情形的,无过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离婚协议中也会对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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