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赔偿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因重婚或者与他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应考虑无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此外,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且,具体损失也要具体分析。因此,无过错方想要得到一定赔偿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第一,无过错方要有一定过错;第二,要有一定过错。
1、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道德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错一般包括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和特别过失四种。在过错中,应注意过错行为与过失行为之间的区别。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过失行为是指主观上故意造成夫妻双方财产不分或者其他家庭关系不睦等情形。过失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应当为过错行为、不应当具有过错等等情形。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导致离婚是否应当赔偿无过错一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2、过错行为
过错行为,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而造成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行为可分为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所谓直接责任,指的是过错方对婚内财产侵害责任;而连带责任则是指承担婚姻关系破裂责任的一方对因婚外情而给无过错方造成困扰的责任。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应以夫妻双方过错行为作为主要因素。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因婚外情而造成精神损害的,一般情况下可分为过错方因婚外情而造成精神损害、非过错方因婚外情而造成精神损害等情况而提出赔偿请求。具体来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过错方为非过错方,在与婚外情无关或非过错方无过错时可要求赔偿;另一种情况是有过错方系婚外情产生影响并可要求赔偿。
3、赔偿金额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重婚或与他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另一方可请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离婚时有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或者与他人**;(二)实施家庭**;(三)**、遗弃家庭成员;(四)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因扶养子女、照顾家庭等支付抚养费后又发现其他重婚情形;(六)实施家庭**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对于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引发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法律对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严格限定。目前实践中**对于损害赔偿金额基本遵循赔偿数额应高于过错程度这个原则设置。但法官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仍会综合考虑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过错程度大小以及无过错程度等因素。因此,**一般根据过错方负担责任的方式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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