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后的夫妻之间不会因为离婚而产生不愉快的矛盾,不会因为**而产生矛盾,更不会因为**导致财产的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婚姻关系产生了不愉快且有了一定的矛盾,离婚后还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并不能提起损害赔偿**。只有在已经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且在离婚诉讼中已经解决的情况下才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双方已经就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产生了协议,并达成协议或者人民**作出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已准予离婚,才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者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或支付抚养费。
1、**行为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吗
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婚姻中的**行为。在我国,夫妻双方**行为是婚姻关系破裂的法定事由。《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原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继承之后,又与他人**、实施家庭**、**、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补偿。”第四十条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爱护;有相互扶养、赡养表现的义务;提倡文明和睦、健康文明、勤劳致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二)伪造或篡改证件及相关材料;(三)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四)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及难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形。”因此,**已经不仅仅是家庭琐事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夫妻感情破裂而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因此如果发生了**行为,则双方已经离婚了。
2、**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婚姻是爱情的延续,婚姻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而在当下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人都容易迷失自我甚至做出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从而导致自己与婚姻的破裂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家庭问题。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可能会对家庭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因为离婚后两个人就会失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这是属于财产**解决范畴,因此有一定的可诉性。不过在离婚后也是属于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夫妻双方来讲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了,但是这种**解决起来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对于夫妻双方来讲还是要谨慎应对。
3、对夫妻婚外情赔偿方式及标准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补偿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伤害或心理上的创伤,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时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无过错方除了可要求损害赔偿外,还可以要求配偶承担过错造成的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因重婚、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导致无过错方利益遭受双重损失时,在计算共同财产分割数额时,应当适当考虑重婚家庭**等行为所导致无过错方利益受到的损害。夫妻一方重婚、与他人**以及实施家庭**等其他有违伦理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其行为与被害人民事权益均直接或者间接受侵害**益相悖而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也可以认定为无过错方提供了不法侵害人合法权益或配偶合法财产权遭到侵害而引起的经济赔偿案件。但无过错方因该等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形成高额财产损失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时,要根据其经济损失情况、侵权人故意或过失等因素综合确定,不能只考虑一方提出医疗费支出金额及婚外情发生时实际得到数额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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